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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工安全操作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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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中负责操作行车的行车工应该进行培训上岗,强化安全意识。小编整理了行车工安全操作培训内容,分享给大家参考。
行车工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
前言:行车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
1、熟知设备的性能、作用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。
2、熟知“三好”、“四会”及“五项要求(纪律)”内容,正确熟练操作、维护设备。
“三好”------管好、用好、修好
“四会”------会使用、会保养、会检查、会排除故障
“五项要求(纪律)”------
①凭操作证使用设备,遵守安全操作规程;
②经常保持设备整洁,并按规定加油;
③遵守交接班制度;
④管好工具附件,不得遗失;
⑤发现故障,立即停车,通知检修。
3、熟知《设备点、巡检管理制度》,按制度工作内容严格执行点、巡检作业,认真填写点、巡检记录本。
4、每班对设备进行清扫、维护,做到设备表面无油污、无积水、无积油、无积尘,保持设备表面光亮、清洁。
5、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。内容:
①熟知设备润滑油牌号;
②熟知设备用润滑油量;
③熟知设备润滑部位;
④熟知设备换油时间
⑤熟知设备润滑油使用周期。
6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交接班内容:
①设备的清扫及维护;
②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、原有缺陷变化情况、故障处理情况;
③定制摆放。
 
第一部分:行车基本安全
行车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行车工须持证上岗,未经专门训练和未通过考试者不得单独操作。
二、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,灵敏可靠。如果控制器、制动器、限位器、电铃、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,严禁吊运。
三、对地操行车,每天在行车工作前必须检查以上所列各项部位。如有异常立即告知设备部进行检查维修,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。
四、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(一人)指挥。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。
五、行车工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:
①起升、降落重物,开动大车、小车运行时;
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;
③行车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行车时;
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六、工作停歇时,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,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,严禁在人头上越过,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。
七、地操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,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,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。
 
行车工必须做到“十不吊
1.超过额定负荷不吊
2.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不吊
3.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
4.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
5.歪拉斜挂不吊
6.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
7.氧气瓶、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
8.带棱角、快口未垫好的不吊
9.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
10.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
 
为了自身的安全,行车工要求做到:
①按规定要求操作,反对违章操作;
②精力集中,全神贯注;
③保持行车内清洁;
④对行车运行异常状态,及时反映、反馈;
⑤对危及本人及他人安全的,要坚决拒绝操作。
其它要求:
①操作前的准备工作;
②正常构件的检查,司机的日检查及记录;
③正确使用手柄及限位开关;
④运转前的警示铃声,运行中的注意事项,吊物时的注意事项,停电时的注意点,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、措施等;
⑤行车的“十不吊”原则。奖罚制度:
①无证驾驶的处罚;
②歪拉斜吊的处罚;
③设备保养的奖罚;
④记录完整的奖罚;
⑤设备损坏、异常时,及时查检、汇报的奖罚。
第二部分:行车基本操作规定
一、桥式行车操作规程
1、工作前
a.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行车、司机接班开车前,应对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排除。
b.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行车,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排除。
c.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,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。
2、工作中
a.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b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
c.发现异常,立即停机,切断电源,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。
3、工作后
a.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刀闸,切断电源。
b.进行日常维护保养。
c.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二、对行车工操作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是:稳、准、快、安全、和合理。
1、稳,是指行车在起动、制动时无冲击现象,吊钩或物件不产生摆动。
2、准,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,能将吊钩或物件准确地停放在指定位置。
3、快,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,能熟练地实现各种操作,协调各机构的动作,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吊运任务。
4、安全,是指行车在操作过程中,不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事故。要求按章操作,认真交接班检查,精心保养行车,努力提高操作技能。
5、合理,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车。
三、在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
1、操纵起重机前应做到:
⑴了解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的情况;
⑵断电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情况,各制动器是否正常,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,车上有无散放的物品;
⑶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;
⑷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行的物品;
⑸通电之前,行车工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,并将各通路的门关好。
2、鸣铃起车,起车要平稳,逐档加速。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—2S;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;
3、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时,应首先将物件吊离地面0.5m,然后放下,在下放物件的过程中,应首先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,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4、禁止超负荷运行。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物件应用二档试吊,如不能起吊,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行车的额定载荷,不能迅速扳至高速档直接起吊。
5、起吊物件时,禁止突然起吊。
6、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,以及与车辆、设备相钩连的物件,以防拉断钢丝绳。
7、禁止斜拉、斜吊。因为斜拉会使物件摆动,钢丝绳脱槽。
8、行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,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。吊运的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,吊具或吊物的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,越过障碍物时应比障碍物高0.5m以上。
9、行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:起升、落下物件,开动大小车时,行车接近跨内另一行车时;吊运物件接近地面人员时,都要鸣铃。行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,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时,要连续鸣铃发出信号。
10、行车正常运行时,禁止使用紧急开关、限位开关、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,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。
11、禁止行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。行车吊物时,行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。
12、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,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,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,停止工作。
13、禁止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。
14、两台行车吊运同一重物时,重物不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量总和的85%,并确保每台起重机均不超载。
15、吊运较重的物件、液态金属、易燃、易爆和危险品时,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-200mm,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。
16、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、不许做无关的事情,如接听手机。
17、操作室中不允许堆放杂物(棉纱、衣服、鞋子等易燃物品),地面不允许有水。
18、交接班记录本不允许放在操作室中,统一放于走台上与操作室对角处。在走台上按要求填写记录,填好后放于原处。严禁弄虚作假,填写不真实记录,违者重罚。
 
第三部分:双梁行车交接班检查要求
(1)首先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,不允许带电检查。
(2)钢丝绳是否完好,有无断丝现象,在卷筒上和滑轮中缠绕是否正常,有无脱槽、窜槽、打结、扭曲等现象,钢丝绳端部压板螺栓是否坚固牢靠。
(3)吊钩是否有裂纹,是否有永久变形,吊钩转动是否灵活,吊具是否完整可靠,吊钩滑轮磨损状况如何。
(4)各机构制动器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,制动闸瓦及制动轮磨损状况如何,
(5)各机构传动件的联接螺栓和各部件固定螺栓是否牢靠。
(6)控制器各对触头是否良好,开闭顺序是否符合正常需要,控制器传动齿轮是否异常。
(7)查明起重机走台上确无闲人,没有遗留工具,电器设备都置于正常位置,再合上电源开关,并起动起重机。
(8)检查各制动器工作状况,制动闸瓦与制动轮间隙是否均匀。
(9)试验各机构终点限位开关动作是否灵活、正常。
(10)试验各安全保护开关动作是否灵活、正常。
(11)起重机各机构传动是否正常,有无异常响声。
1、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。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专责人员操作。新行车工上岗前,必须经过设备办组织的培训考核。
2、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,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,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,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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